被告人王建因犯強奸罪,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,其認為刑罰過重,提出上訴,日前,江西省景德鎮中院二審裁定,維持原判...
2022-05-26 01:26經診斷,晴晴處女膜陳舊性裂傷,並患有細菌性陰道炎...
2022-05-26 01:20遂判決被告人王建犯強奸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...
2022-05-26 01:07網絡配圖王建認為判罰過重,提出上訴...
2022-05-26 00:44但晴晴也未說,此前是否有過此行為,隻叫其報警,其擔心會對女兒的名聲造成影響,就沒有報警...
2022-05-26 00:42女兒離開後,王建繼續對晴晴實施奸淫,妹妹將看見的情況告訴了母親,李玉趕回家中製止,王建才停止了侵害...
2022-05-26 00:40最後一次奸淫被親生女兒撞見晴晴的噩夢一直持續了幾年時間,但直到初中上生理課,她才明白,這叫“發生性關係”,其述稱,每次她都反抗,但因年齡太小,反抗不了,而王建也不顧她的反抗,強行奸淫...
2022-05-26 00:38不過,晴晴述稱,因為害怕與不好意思,她一直未將此事告訴母親與任何人...
2022-05-26 00:192012年,李玉與王建戀愛並同居...
2022-05-26 00:15此後,兩人育有一女...
2022-05-26 00:14王建對女兒大聲嗬斥,讓其離開...
2022-05-26 00:05展開全文網絡配圖在此期間,晴晴一直稱呼王建為“爸爸”,但沒想到,這個“爸爸”竟然對晴晴動了壞心思...
2022-05-25 23:59網絡配圖李玉證言顯示,當時王建告訴她,是酒後一時糊塗...
2022-05-25 23:552017年9月左右,晴晴讀小學五年級前後的一天下午,被告人王建趁李玉和親生女兒不在家之際,將晴晴叫去其房間,采取先和晴晴聊學習上的事情,然後趁機抱住晴晴,對其進行奸淫...
2022-05-25 23:49“繼父”長期奸淫繼女為免懷孕喂其吃避孕藥晴晴出生於2007年,後來,父母離異,晴晴歸母親李玉(化名)撫養...
2022-05-25 23:47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責任編輯:...
2022-05-25 23:392015年暑假,晴晴從老家來到景德鎮市,一直跟隨母親李玉、王建以及同母異父的妹妹居住在一起,共同生活,直至2020年8月初...
2022-05-25 23:38在2018年3月左右,晴晴月經初潮之後,被告人王建在奸淫晴晴後,為防止晴晴懷孕,會到藥店去購買緊急避孕藥,時常讓晴晴服用...
2022-05-25 23:37網絡配圖情節惡劣從重處罰二審獲刑十四年一審法院認為,被告人王建利用與被害人晴晴有共同家庭生活關係,在與晴晴共同生活期間,違背被害人晴晴的意誌,並明知被害人晴晴是未滿十四周歲的幼女,仍長期、多次與其發生...
2022-05-25 23:31直到2020年8月4日傍晚6時許,李玉與王建發生爭吵,晴晴再次叫其報警,並告知其事實真相,其意識到事情很嚴重,遂向公安機關報警,王建被抓獲歸案...
2022-05-25 23:03